最新律師講堂
最新法律常識
-
08/02
天津勞動糾紛咨詢數量逐年上升的原因 -
08/02
天津勞動糾紛咨詢中心對仲裁案件起訴流程 -
08/02
天津離婚法律服務中心淺談離婚協議具體作用 -
08/02
天津離婚法律服務在離婚案件中具有哪些實際作用 -
08/02
天津離婚法律服務在離婚案件中起到的作用?
最新咨詢問答
-
08/03
勞動糾紛爭議起訴狀怎么寫?勞動糾紛咨詢告訴你 -
08/03
天津勞動糾紛:怎樣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 -
08/03
勞動糾紛:如何制作勞動糾紛仲裁申訴書 -
08/02
天津勞動糾紛:辭職不給批怎么辦?我可以不來嗎 -
08/02
天津勞動糾紛:員工工資爭議誰來舉證
夫妻同時死亡財產應該如何繼承
天津婚姻事務咨詢律師說: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在同一事故中死亡,如果不能確定死亡時間,推定無繼承人的一方先死,他的財產由其配偶繼承,其配偶的財產再由其配偶的繼承人繼承。如果男方無繼承人,推定男方先死,他的財產由女方繼承,如果女方無繼承人,推定女方先死,他的財產由男方繼承。
雙方均有繼承人,因為輩分相同,推定他們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繼承。
案情介紹
2008年5月,離異后的劉女士與一直單身的張先生登記結婚。劉女士與前夫育有一子丁某,丁某由其生父撫養,未隨劉女士一起生活。劉女士與張先生再婚后,便搬到張先生在2006年10月購買的別墅中,與張先生的父母生活在一起。雖然兩人婚后未生育子女,但日子過得也算踏實平靜。可惜,天有不測風云。去年10月,張先生與劉女士一起外出旅游時發生嚴重車禍,兩人當場死亡。在處理兩人后事的過程中,關于如何處理張先生和劉女士的遺產問題,張先生的父母和劉女士的父母發生了爭執。兩人的主要遺產有:兩人生前居住的別墅一棟;婚后購置的家電、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婚后存款15萬元。因雙方父母就遺產分割問題無法達成一致。
法律意見:本案中,劉女士與張先生系夫妻關系,兩人在同一次車禍事故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根據前述法律規定,應當推定兩人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關系,他們的遺產由各自的繼承人繼承。本案中屬于張先生的遺產有:張先生和劉女士居住的別墅系張先生婚前購買,屬于其個人遺產,由張先生的父母繼承,劉女士的繼承人無權繼承;婚后購置的家電、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及婚后存款15萬元系張先生和劉女士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一半份額是張先生的遺產,由張先生的父母繼承;前述夫妻共同財產中的另外一半份額則屬于劉女士的遺產,由劉女士的父母及劉女士與前夫的兒子丁某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