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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勞動糾紛咨詢中心介紹糾紛中的錯誤認識
天津勞動糾紛咨詢中心告訴你其實勞動爭議中有很多規定員工不懂,公司也不知道,和半調子的人在一起,我們會有很多誤解。但是這種錯誤的認識讓很多朋友在勞動仲裁中很容易吃虧,反過來很多公司故意利用員工不了解的這種信息差距來忽悠員工。
由于這方面的一些歷史因素,我們形成了思維的慣性,認為只要公司不同意轉正,那么我們就一直處于試用期,甚至公司和員工都認為在試用期內,公司可以隨時讓員工走,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其實這些都是錯誤的理解。
現行法規中,只有試用期和非試用期,從未轉正。曾經說過,這個詞已經被廢除了。法律法規的內容,其實只要試用期過了,員工就直接進入非試用期,這是我們常說的。
其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唯一的區別就是沒有終止日期,也就是說公司不能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終止勞動合同。其實其他的沒多大區別。而且經濟補償金和我們在這個公司工作多少年,自己的工資額度有關,和勞動合同的期限沒有相應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