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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婚姻事務咨詢師講離婚有哪些方式
天津婚姻事務咨詢師講離婚方式:
一、協商一致,去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二、一方死賴著不離或者以登記離婚為要挾以圖在財產、債務、子女方面取得優勢而不能和平分手的,去法院訴訟離婚。
其中訴訟離婚中,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 破裂作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斷標準。婚姻法對“感情破裂”的情形做了一番列舉,其中有一種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所以,有語言分析能力的人 都知道,這個離婚條件是兩個:“感情不和分居”,“以上情形的分居滿2年”。感情不和分居是需要證據的,比如居委會、親朋好友作證,這種所謂的證據可左可右,天知道你倆人是什么情況,我認為好的方式是委托律師制作“分居協議”,對分居性質及分局期間的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作出明確約定。
天津婚姻事務咨詢師概括說離婚時男女雙方請圍繞個人財產或者共同財產、個人債務或者共同債務、子女由誰撫養及撫養費、探望權的行使方式和時間等問題理性思考、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