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律師講堂
最新法律常識
-
03/30
天津離婚法律服務教你離婚前要做的準備 -
03/30
天津離婚法律服務淺談離婚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
03/24
天津離婚法律服務中心介紹離婚常用法律知識 -
03/24
天津離婚法律服務普及簽訂離婚協議方式 -
03/17
天津離婚法律服務公司淺談無法決議的案件
最新咨詢問答
-
08/05
勞動糾紛 仲裁委員會由哪些組成 -
08/05
勞動糾紛 管轄依據有哪些 -
08/05
勞動糾紛咨詢:勞動爭議仲裁反訴程序是怎樣 -
08/04
勞動糾紛咨詢:公司怕不怕勞動局投訴? -
08/04
勞動仲裁對個人的影響有哪些
天津離婚法律服務中心淺談離婚持久戰問題
天津離婚法律服務中心告訴你,一般在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原告需要起訴兩次方能順利離婚,這也意味著在被告不配合的情況下,離婚訴訟周期至少在1年以上。如果是涉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離婚案件,自原告首次起訴時起算,所需的時間甚至超過兩年。
在“維護婚姻家庭關系穩定”為目標的家事審判改革的大背景下,法院對判決離婚的態度將越發謹慎和保守,這意味著離婚訴訟周期可能進一步延長。而分居期間子女撫養權歸屬處于不確定狀態,法院在判決子女撫養權歸屬時采用“實際撫養”原則,這導致搶奪孩子的事件頻繁發生。
在雙方對撫養權爭議較大的情況下,部分法院為便于執行,不得不認可一方在離婚訴訟期間將孩子搶走而造成的實際撫養現狀,并判決孩子由該方撫養。這一做法使得離婚訴訟期間分居的夫妻雙方奪子亂象愈發頻繁,甚至可能導致刑事犯罪。
夫妻長期分居,婚姻關系名存實亡,但是離婚卻曠日持久,孩子被父母雙方暴力搶奪,而且無法與不直接撫養的父母一方建立聯系,這對于子女成長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