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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人們的法制觀念不斷提高,天津勞動糾紛咨詢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多樣性和復雜性。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利益目標上的沖突越來越明顯,勞資矛盾呈現出居高不下的局面。
當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依據事實和法律規定,準確地提出自己的請求。所提出的請求事項應當明確具體,有經濟標的的,必須載明具體金額;同時有多項請求的,應當逐一列明。當事人提出的申請請求要適當,不得隨意擴大申請請求范圍;無根據和超范圍的申請請求,得不到支持。
當事人委托仲裁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等事項的,應在授權委托書中特別注明。沒有在授權委托書中明確、具體記明特別授權事項的,仲裁代理人就上述特別授權事項發表的意見不具有法律效力。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應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仲裁裁決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