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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勞動糾紛咨詢二審應注意問題
至于勞動關系,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了,天津勞動糾紛咨詢服務企業告訴你我們生活中有關勞動關系二審的注意事項,法律有相關的規定。這些都是我們需要要了解的,對于我們打贏官司有很大的幫助。
在律師的執業實踐中,經常有律師主張在答辯期內不提交答辯狀,以免對方當事人事先摸清委托人的底牌再重新組織證據或者變換訴訟策略。本人認為,這種做法在相應程度上固然可以達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但是,它不僅違反了誠實信用的原則,還在相應程度上貶損了律師形象,歪曲了訴訟在解決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糾紛的作用,不應當提倡。
無論是一審答辯狀還是二審答辯狀,在寫作時都要做到內容簡短、精練,不要長篇大論,不要對原告或者上訴人及其代理人進行人身攻擊,切忌受委托人的影響而感情用事。有些時候,可能由于接受委托的時間較短,準備時間不足而造成對案件事實不甚熟悉或者情況不明的被動局面。
答辯的內容可以圍繞訴訟主體是否適格、管轄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訴訟請求或者上訴請求是否合法、合理等不涉及案件事實的次要方面進行,以免由于在情況不明時倉促涉及事實而構成自認。